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技术转移模式研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11月27日—11月30日在青岛市举办“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技术转移模式研究”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研修对象

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期研修班共计50人(名额报满为止)。

二、研修内容

  授课主要围绕最新的政策法规,从专业、实务的角度讲授技术转移产业链相关内容,使相关人员全面了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熟悉操作流程,明确技术转移各要素的特点和相互联系,着力培养通识型技术转移稀缺人才。研修班主要采取理论授课、案例研讨、学员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拟授课专家

1.颜晓虹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网络平台处处长、博士

       2.夏延致  省部共建生物多糖纤维成形与生态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青岛大学首席专家、国家杰青

3.孙国茂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4.于正河  青岛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教授

5.张  波  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

6.肖克峰  青岛农业大学副教授、博士

7.崔言民  青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心主任、管理学博士

四、研修时间与地点

研修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30日,11月27日下午报到,11月28日至30日培训

研修地点:国家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19号)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qduttc@qdu.edu.cn,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

六、培训费用

研修期间,不收取食宿费和培训费,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报到时交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和姓名)。

七、其他事项

1.请参会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2000字),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2.参会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证明。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大学基地)

翟老师:0532-85952198/18763008457

管老师:0532-85952198/13668883317 

 

附件: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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