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2-02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化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有关要求,现将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参照专利法中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理念、特征和环节,在尊重市场主体在专利许可活动中的意思自治、依靠和遵循市场规则前提下,引导我校发明人,探索运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动一批有市场化前景、实用性较强、适于多方实施的专利“一对多”开放许可,为国家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试点目标

推动我校一批专利向中小企业实施“一对多”开放许可。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措施。到2023年达成专利开放许可超过200项。

三、试点范围和期限

试点范围:我校所有存量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试点期限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国家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正式落地实施前。

四、任务措施

(一)建立发布机制。科研成果转化中心依托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发布平台—登记开放许可信息,或登录http://pom.sdips.com.cn,点击“开放许可”),发明人提交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附件1)。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拟发布专利的有效性、许可状态、质押登记等进行核查后,在平台集中公开发布许可信息表。

(二)促进供需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和优势示范企业,承担山东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实施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园区等利用知识产权“入园惠企”、“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知识产权展会等活动契机,组织参与专利开放许可供需对接。对相关企业进行精准匹配和定位推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单位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

(三)开放许可使用费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的“十三五”期间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数据中的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充分考虑开放许可“一对多”特点,实现相对科学、公允、低成本定价。鼓励发明人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更好激发许可需求方积极性,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扩大许可收益。许可双方可参照《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模板》(附件2)。

(四)专利开放许可工作将作为省对市综合奖补和对专利转化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对试点工作中质量高、市场前景好或已达成许可意向的专利,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后,支持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依法快速予以审查公告。

与专利许可相比,专利开放许可应用的范围更广,校企对接与合作的效率更高,有效缩短了专利转化时间。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报名,现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有意向对外开放许可的专利,由学校统一在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信息,推动实施开放许可。

请于12月15日前填写附件《山东省专利许可信息表(参考样例)》,发送至科研成果转化邮箱,由学校统一填报。详细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滕菲

电话:85952198

邮箱:qduttc@qdu.edu.cn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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