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初级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登记)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4-2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多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服务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于5月23日组织开展2022年初级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登记)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培训学员掌握从事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应知应会的相关概念、基础知识、政策法规,以及技术合同登记和管理的实务基础,具备能够开展初级技术转移服务的知识素养和服务能力。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

青岛大学

承办单位: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大学)

青岛青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三、培训对象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三)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四)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五)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六)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

(七)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人员;

(八)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九)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5日,为期3天。(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时间变动或改为线上,则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培训地点: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结合多年来技术合同登记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采用课堂授课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讲授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公共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实操方法和流程等内容,并且通过现场答疑的方式,保证培训的效果和实用性。培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共24学时。

六、考试及证书

完成上述学时,通过能力等级考试的学员,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初级);其中考试成绩达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从业资格标准的,《培训结业证书》体现(技术合同)字样,经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公示后可从事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培训合格学员通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同步备案,并统一纳入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库。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1600元/人,三人及三人以上团队报名培训费1500元/人(含专家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等)。培训费用请提前转账至指定账号,同时备注“姓名+技术合同登记培训班”。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青岛青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3710 1984 1100 5966 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东路支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学员请于2022年5月17日17:00前将报名回执表和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格式413×579像素)电子版发至邮箱qduttc@qd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姓名+手机号。

(二)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请随时关注。报名成功的学员需扫描报名回执邮件中的二维码进入学员管理群,后续通知及安排会在群内及时发送。

(三)学员报到时请自行准备1张二寸蓝底证件照(结业证书使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表。请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电话”。

(四)学员报到当天需提供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记录证明。

(五)严格培训纪律,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等,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不合格,不予结业。

九、咨询联系方式

李老师:0532-85952198 15030801666

报名回执发送邮箱:qduttc@qdu.edu.cn

附件:2022年初级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登记)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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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青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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