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

关于开展2022年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青岛大学专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6-1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青岛大学努力建成一支市场化、专业化、有能力、有效率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青岛市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定于6月23日组织开展2022年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本次培训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的指导下,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和青岛大学联合主办,由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大学)承办,定于2022年6月23日至25日在青岛大学(浮山校区)会议中心404室举行,为期3天。

二、培训对象

(一)各学院学部分管科研的院长或副院长带队,工作人员2-3名,科技处、合作发展处、人文社科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科技管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各学院学部、科研机构和附属机构的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相关人员;

(三)校内其他有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需求及对科研成果转化有兴趣的人员。

各部门报名人数限额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讲授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公共知识、政策法规,及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实操方法和转化案例等内容,目的在于培养一批青岛大学专有的技术经纪人队伍,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技术评价、技术交易、技术合同管理等实务基础,具备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知识素养和服务能力,为学校科研和成果转化服务。

(二)授课专家

培训邀请赵保红、刘小青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专家简介详见附件2)

(三)考试及证书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经考试合格,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初级)》,在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同步备案,并统一纳入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库和青岛市“拔尖人才”选拔范畴,在此基础上可继续参加中、高级技术转移人才培训。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报名的老师请于2022年6月17日17:00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3)、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和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格式413×579像素)电子版发至邮箱qduttc@qd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单位+手机号。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请随时关注。

(二)老师报到时请自行准备1张纸质版二寸蓝底证件照(结业证书使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电话”。

(三)本次培训授课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严格培训纪律,期间不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合格,不予结业。

五、咨询联系方式

0532-85953922 15030801666 李娜

报名回执发送邮箱:qduttc@qdu.edu.cn

青岛大学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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