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青岛大学专场)的通知
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和科技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区〔2020〕133号)、科技部火炬中心《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国科火字〔2023〕70号)等相关文件提出的“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要求,在青岛大学努力建成一支市场化、专业化、有能力、有效率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推动青岛市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定于12月19日组织开展2023年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青岛大学专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本次培训在青岛大学的指导下,由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岛大学)于2023年12月19日至21日在青岛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举办,为期3天。



二、培训对象

(一)各学院学部、科研机构和附属机构的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相关人员。各部门报名人数限额见附件1。

(二)校内其他有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需求及对科研成果转化有兴趣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讲授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公共知识、政策法规,及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实操方法和转化案例等内容,目的在于培养一批青岛大学专有的技术经纪人队伍,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技术评价、技术交易、技术合同管理等实务基础,具备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知识素养和服务能力,为学校科研和成果转化服务。

(二)考试及证书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经考试合格,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初级)》,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备案,并统一纳入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库(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sdjssc.com),在此基础上可继续参加中、高级技术转移人才培训。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报名的老师请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格式413×579像素)电子版发至邮箱qddxjd2021@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单位。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请随时关注。

(二)报到时请自行准备1张纸质版二寸蓝底证件照(结业证书使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电话”。

(三)本次培训授课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严格培训纪律,期间不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合格,不予结业。

五、咨询联系方式

0532-85951800 15030801666 李老师

13255424593 王老师

报名表格和电子照片发送邮箱:qddxjd2021@163.com

青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青岛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4日

青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产业运营中心  产业技术研究院
地址: 青岛市宁夏路 307 号   邮编: 266071

邮箱:qduttc@qdu.edu.cn 电话:0532-85952198

青岛大学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