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存量专利的运用,充分挖掘其市场价值,服务企业的技术升级,经研究决定青岛青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将对我校的存量专利进行收储,以加快专利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更好地发挥专利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为了更好地落实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专利权人为青岛大学
(3)全体发明人无异议
二、收储范围
(1)优先收储青岛市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六大高技术产业项目;
(2)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优质项目;
(3)发明人欲放弃维护行将到期的发明专利;
(4)因其他原因急于转让等。
三、收储方式
当前主要以直接转让的方式进行。即在依法、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发明专利权人由青岛大学变更为青岛青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收储的发明专利,其运营阶段内的年费等维护费用由青岛青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缴纳,青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享有未来专利转让和政策性补助的收益权。
四、拟交易价格
通过专家团队或专业机构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与发明人协商确定拟交易价格。
联系人:滕菲
联系电话:85952198
青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