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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资产管理处“关于做好教学场所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优化教学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学校教学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与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将废旧设备家具随意堆放在教学楼走廊、安全通道及操场。

根据《青岛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闲置、废旧设备家具需经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帐、卡、物核对,单位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意见,及时到资产管理科办理资产调拨、资产处置申请手续。

联系人: 宋文丽 付 薇

联系电话:85953305 85951076

办公地点:办公楼117房间

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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