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促进校地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要求,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崂山区校长(院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校长基金)。校长基金遵循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公正的原则,给予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推动优秀高端科研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报名参加,并填写附件3《“校长(院长)基金”申请审批表》,请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龙彪、滕菲
邮箱:qduttc@qdu.edu.cn
联系电话:85952198
附件:
1.崂山区科技局关于开展崂山区校长(院长)基金专项资金项目预遴选的通知
2.崂山区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崂科技发〔2024〕7号)
3.“校长(院长)基金”申请审批表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