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促进校地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要求,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崂山区校长(院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校长基金)。校长基金遵循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公正的原则,给予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推动优秀高端科研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报名参加,并填写相关附件(附件1、附件2),请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龙彪、翟毅姝
邮箱:qduttc@qdu.edu.cn
联系电话:85952198
附件:
1.崂山区“校长基金”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统计表
2.青岛大学“崂山区校长(院长)基金”申请审批表
3.关于开展校长基金项目预遴选的通知
4.2024-1181崂山区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崂科技发〔2024〕7号)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