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号)有关要求,更好服务我校教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主动对接产业需求、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现就支持教师专利开放许可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已获授权且处于有效状态的国内发明专利(以下简称“专利”),且当前不在任何独占实施许可或排他实施许可的有效期内。
二、基本条件
1.青岛大学是唯一专利权人;
2.专利全体发明人同意专利实施开放许可;
3.专利全体发明人同意开放许可期限为一年及以上。
三、专利开放许可优势
专利信息将同步纳入国家开放许可专利数据库及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放许可专栏,通过跨省交易平台与区域定向推送等渠道拓宽传播范围。同时,依托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进行企业“需求画像”的精准匹配,可有效降低对接成本,大幅提升转化效率。
四、办理流程及要求
请有意向实施开放许可的发明人,填写《专利开放许可声明》(附件1)(需盖学校公章)、《同意开放许可的证明》(附件2)(需盖学校公章)和《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与标准的简要说明》(附件3)。发明人可自行提交,也可委托科研成果转化中心提交。
自行提交:流程参考《专利开放许可流程》(附件4)。
委托科研成果转化中心提交:请将附件1-3(纸质版)报送至科研成果转化中心116室。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附件: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2.同意开放许可的证明
3.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与标准的简要说明
4.专利开放许可流程
联系人:李龙彪、滕菲
联系电话:85952198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