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下午,青岛大学所属企业工作汇报会在办公楼第五会议室举行。副校长于红波,科研成果转化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学校所属全资企业和部分参股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负责人崔言民汇报了学校企业总体情况,根据高校所属企业改革方案,我校保留全资企业8家、参股企业20家。青岛青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等全资企业,青岛华赛伯曼医学细胞生物有限公司、青岛青大附属口腔医疗有限公司等参股企业分别汇报了运营情况;内容涵盖基本情况、经营范围、财务状况、企业现状、发展规划和下一步打算等。汇报过程中,与会人员就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通过对运营现状、数据报表、存在的困难等梳理分析,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所属企业的整体情况。
于红波副校长对各参股企业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给予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并结合实际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促进各企业依法依规运营,学校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推进具体工作落实。二是强化监管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运用现代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监管与推动。四是重点加强参股企业的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要求职能部门结合教学科研和任务实际,细化梳理企业现状,清理关闭非必要保留的企业,优化整合资源,推动学科建设和成果转化。
会议期间还发放了《向参股企业委派董事和监事管理办法》和《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办法》讨论稿,就相关内容向各企业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