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链接:https://cponline.cnipa.gov.cn/GzfwYwblGlwhTMVC/GzfwYwblGlwhT/selectByNoticeId?weihuRid=281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3号),便利声明人修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信息,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将于2024年6月27日18:00至18:10 对财政资助声明功能进行优化,新增撤回功能,通过该功能,声明人可以对已经提交的财政资助声明进行撤回。
如需要对已提交的财政资助声明进行修改,可以通过该功能撤回后,再进行重新声明,具体操作如下:
财政资助声明人可通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页面的查询按钮查询己提交过的财政资助声明记录,对需要修改的声明,可在对应记录的“操作”一栏中点击“撤回”,然后通过点击“新申请”按钮可以重新填写并提交对应专利的财政资助声明。
2024年6月27日18:10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用户可直接登陆系统使用上述功能。
此次升级发布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