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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

项目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9-06-14     浏览次数:

1.发挥高校资源优势,建立完善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项目合作模式,开展合作方向调查研究。

2.引入社会资本,推进项目合作对接,核查合作方的股权、股东、信用等情况。

3.撰写项目合作合同,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复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利;并做好合同的签署准备、保管归档工作。

4.成果转化和项目合作形成的产学研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董事和监事的推荐并报请上级批准。

5.对接业务部门,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推进具体转化工作中的项目合作。

6.与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对接,拟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7.为青岛大学科技园区内企业、机构、载体、团队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申报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各项补贴资金。

8.负责青岛大学科技园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维护和入孵企业的跟踪管理工作,确保达到年检标准,并通过上级考核。负责青岛大学科技园区创业苗圃的开发、拓展和管理工作。

9.负责青岛创客大街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实训补助资金的收取。

10.建立并规范完善项目合作、入园和入孵企业等相关合同、资料等各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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