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中心动态

校办企业集团会议纪要(2014年第12次)
时间:2014-05-28     浏览次数:

2014年5月26日上午9:30,校办企业集团召开五月份工作总结会预备会议,集团党政领导杨熙胜、崔言民、鲍文胜,综合管理部主任李少兵,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清出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大学科技园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科技园空置房屋登记工作,为对外招商做好准备。继续做好宣传解释及合同谈判和签署工作,有关人员要根据谈判结果抓紧时间制定合同文本,对不能签署合同的租户坚决予以清退。综合考虑租住面积和租赁期限两个因素,制定装修期限标准,报集团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会议决定:给予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天装修期,装修期内不收取房租。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园房屋出租管理模式:房屋空置→发布招商广告→招租信息反馈→合同谈判、制作和签署→合同到期,房屋空置。会议指出:空置房屋管理及招租广告发布由青岛青大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文本制作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王瑞冬和辛文佳同志负责,合同文本的制作要紧跟招租反馈信息,谈妥一家签订一家,循环运行。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与新老客户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条件成熟后,按照资产、人员和业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青岛青大海源人才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新的管理模式,物业公司要做好物业管理环节的工作。

二、会议讨论了青岛青大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机构负责人人选问题。会议要求,有关人员要抓紧时间申报物业管理三级资质,为今后做大做强物业管理打下基础。

三、会议讨论了干部任命及人员聘任有关问题。会议认为,校办企业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工作岗位调整应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后进行。青岛青大海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以下干部(包括副总)及海源集团下属各企业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会议要求,以校办企业集团名义招聘工作人员时,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招聘。以青岛青大海源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招聘时,应严格把握标准按集团规定程序进行招聘。

四、会议听取了青岛大学消防工程公司交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青岛青大海源人才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办中小学教育可行性进行了初步探讨。

五、会议研究了青岛青大海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关事宜,要求有关人员抓紧时间推进。

六、会议对青岛大学科技园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可行性进行了进一步探讨。有关人员要“走出去,请进来”,在借鉴兄弟院校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标准和条件,为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铺平道路。

七、会议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大学科技园D楼楼层指示牌,使入住企业一目了然,便于开展管理工作。

八、会议还研究了消防工程公司大院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照“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调整了部分工作人员办公地点。

校办企业集团综合管理部

2014年5月27日

青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产业运营中心  产业技术研究院
地址: 青岛市宁夏路 307 号   邮编: 266071

邮箱:qduttc@qdu.edu.cn 电话:0532-85952198

青岛大学 版权所有